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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推动AVS+标准产用结合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国自主知识产权AVS+当选“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化十大事件”


    【慧聪广电网】从日前召开的“第七届电子信息产业标准推动会暨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化年会”传来消息,“两部委联合推动AVS+标准产用结合取得阶段性成果”入选“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化十大事件”。


    为加快自主创新AVS标准产业化和推广应用,2014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布《广播电视先进视频编解码(AVS+)技术应用实施指南》。《指南》按照“快速推进、平稳过渡、增量优先、兼顾存量”的原则,明确了分类、分步骤推进AVS+在卫星、有线、地面数字电视及互联网电视和IPTV等领域应用的时间表。《指南》的颁布是AVS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对加快实现AVS+技术端到端的应用推广,推动AVS+标准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应用,带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贯彻落实《指南》精神,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指导下,AVS技术应用联合推进工作组和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举办了《AVS+技术应用实施指南》宣贯会,同时,中央电视台、湖南电视台率先采用AVS+标准播出高清电视节目,AVS+标准产业化和应用推广取得了阶段性重大突破。


    2012年3月18日,两部委共同成立了“AVS技术应用联合推进工作组”,组织科研院所、芯片及设备企业、电视台、广电网络公司等产学研用各方力量,共同开展联合攻关。两年多来,两部委密切配合,依托联合工作组,组织各方力量,研发了AVS的优化和演进技术AVS+,打造了从芯片、前端设备、接收终端到应用系统的AVS+技术标准完整产业链,明确了推广应用计划。2013年3月18日,中央电视台经过长期的测试,进行了3D的AVS+上星试验播出。2014年1月1日开始,中央电视台开始进行AVS+编码格式的高清节目上星播出。2014年3月1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发布了《AVS+技术应用实施指南》(【2014】075号),对AVS+标准在卫星传输分发、直播卫星、地面电视、有线电视、互联网电视等领域的应用进行了明确的部署。目前,中央电视台、湖南广播电视台、安徽广播电视台等已率先采用AVS+标准播出了高清电视节目,标志着AVS+标准的产业化和应用推广取得了阶段性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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